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家电下乡这项惠农强农政策,最大限度的为农牧民提供优质便捷的资金兑付服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精神[财建2009]458号},五原县实行新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办法。
从11月1日起,五原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办法由原来的“农牧民到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调整改进为“销售网点直接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牧民垫付补贴资金并代办申领手续,按要求到县商务局办理补贴资金统一审核结算,县财政局根据商务局的审核结果,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销售网点”的方式。
新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办法对方便农牧民购买,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内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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